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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科生】关于2015-16学年“项目设计”答辩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1-13浏览量:

建筑学21,22班,土木21班,建环21班全体同学,“项目设计”全体指导教师:

    因“项目设计”最终答辩安排需兼顾土木21及建环21同学复习考研以及建筑学21,22班同学的期末考试和最后的设计周,难以找到合适的时间安排答辩环节。本着保证“项目设计”完成质量的考虑,经与各系协商,学院决定将本学期的“项目设计”最终答辩安排在下个学期进行。

    为此,特作如下通知:

1."项目设计"答辩需在2015-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两周之内完成答辩并提交全部同学的“项目设计”总成绩。

2.为充分利用答辩前的时间,充实之前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的设计内容,各指导教师应采取措施督促本组的同学,真正把各自负责的设计任务完成好。

3.为鼓励参加“项目设计”的各专业同学积极协作,相互配合开展设计工作,“项目设计”最终答辩将按照各小组设计方案的总体质量评奖,此外还将根据各专业设计任务的完成质量评出三个专业的单项奖。

4.各设计小组的同学将按照各自在“项目设计”工作中的具体表现,结合全组设计方案的整体质量评定成绩,即以各小组同学参与设计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实际完成设计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主要评分依据,参照该小组最终成绩由各设计小组的指导教师组通过协商,分别给出各个同学的“项目设计”最终成绩。

5.其他未尽事宜请各班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

2016年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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